医疗器械唯一标识(Unique Device Identifier,简称UDI)是医疗器械产品在供应链中的“电子身份证”。根据修订后的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39号)第三十八条以及《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》(国家药监局2019年第72号公告)的要求,我国自2021年起分阶段推进UDI实施工作。截至2026年,UDI已覆盖全部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部分第二类医疗器械,并正向第一类医疗器械稳步扩展。
按照《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深入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通知》(2025年联合发布)的部署,2026年UDI的实施重点已从“赋码”转向“全链条应用”,尤其是生产环节的追溯能力建设。这一转变意味着,医疗器械注册人、备案人不仅需要完成UDI的合规赋码,更须建立基于UDI的生产追溯体系,以实现从原材料采购、生产加工、质量检验到成品出库的全程数据关联。
在生产制造过程中,每一件医疗器械的批号、序列号、生产日期、有效期等关键信息均可通过UDI载体(一维条码、二维码或RFID标签)进行唯一标识。依据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(2014年第64号公告)的相关要求,企业应当建立产品追溯系统。UDI的引入使追溯粒度从“批次”细化到“单品”,在发生质量问题时可以快速定位受影响的产品范围,提升召回效率。
现阶段,越来越多生产企业将UDI嵌入生产执行系统(MES)中。在产品下线、包装、入库等工位,通过扫码设备自动采集UDI信息,并与生产批记录、检验报告等电子数据关联。按照《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)第二十七条的规定,注册申请人应当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、完整、可追溯。UDI在生产环节的应用,为企业满足审评核查中的可追溯性要求提供了技术手段。
UDI的跨环节一致性是其核心优势。生产环节生成的UDI数据上传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后,经营企业、医疗机构可使用同一标识进行扫码入库、消耗核销。根据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)第三十一条,从事第二类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,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,记录事项包括医疗器械的UDI。生产端的数据质量直接影响后续流通与使用环节的追溯效果。
医疗器械注册人、备案人需按照《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》确定UDI的组成结构。UDI包括产品标识(DI,Device Identifier)和生产标识(PI,Production Identifier)。生产标识可包含批号、序列号、生产日期、失效日期等动态信息。在2026年的实践中,建议企业根据产品风险等级和管理需要选择PI的包含字段:
标签的物理载体应当符合《GS1通用规范》或符合国际发码机构(如GS1、HIBC等)的要求,并在生产环境中验证条码识读的可靠性。
为了将UDI融入生产追溯,企业需对现有生产管理流程进行必要的调整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:
按照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附录中无菌、植入性器械等专用要求,生产过程中的数据记录应当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2年,UDI相关电子数据应当纳入质量档案管理。
根据《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》第九条规定,注册人、备案人应当在申请医疗器械注册、注册变更或者办理备案时,提交产品UDI相关信息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动态PI数据(如批号、序列号)不强制要求上传至国家数据库,但DI及相关静态信息需在上市前完成数据申报。2026年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已稳定运行,支持数据查询、核对与接口对接。企业需通过“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管理系统”提交以下数据项:
对于第三类医疗器械,应当在注册申报时同步完成UDI数据提交;对于第二类及第一类医疗器械,可以在注册或备案后、产品上市前完成提交。
《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》明确将UDI相关信息列为注册申报资料的一部分。2026年的实际操作中,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时,申请人应当在“产品技术要求”章节中载明UDI的赋码规则及标识载体要求。备案类产品(第一类医疗器械)也需在备案信息中填报DI信息。监管部门在审评过程中会关注UDI的唯一性、稳定性以及与说明书标签的一致性。对于未按照要求提交UDI信息或信息不一致的,可能被要求补充材料或暂缓审评。
依据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一条,经营企业采购医疗器械应当查验产品的UDI并记录留存。2026年,部分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将UDI扫码数据作为经营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的可选或必填项。对于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,在申请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延续或变更时,需提交UDI数据对接能力的说明。虽然UDI本身不是经营许可的前置条件,但具备UDI数据管理能力已成为各地监管检查中的重要评价指标。
在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和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中,检查员会关注企业是否建立了有效的UDI追溯流程。核查要点包括:
根据近年来的监管趋势,UDI体系的完善程度正在成为衡量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一项参考指标。
在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时,常遇到以下问题:企业可否自行分配UDI码?依据《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》第五条,注册人、备案人可以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发码机构申请厂商代码,也可使用行业通用的编码体系。需注意,无论选择哪种编码方式,均须确保UDI在全球范围内的唯一性。建议企业在确定编码方案前,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技术审评机构进行前置沟通。
如果企业原有生产信息化水平较低,建议分阶段推进:第一阶段完成高风险产品的单品赋码和出入库扫码;第二阶段逐步扩展至所有需追溯的产品,并实现与MES系统的数据集成。企业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差距分析和流程设计,但不应将UDI系统的合规责任完全转移给第三方。
UDI标签的印刷质量和识读准确性直接影响追溯效果。按照《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》第十二条,注册人、备案人应当验证UDI载体在正常使用环境下的可读性。建议企业在标签投入使用前,使用符合ISO 15416(一维码)或ISO 15415(二维码)标准的检测设备进行条码质量评级,确保识读等级达到C级及以上。对于采用RFID标签的,还需测试其在金属、液体等干扰环境下的读取性能。
现阶段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推动UDI与医疗器械注册数据库、经营许可数据库、不良事件监测数据库的互联互通。预计在2026年下半年至2027年间,UDI数据将被纳入医疗器械监管信息平台的统一管理,实现“一码贯通、全程可溯”。对于生产企业而言,尽早建立完善的UDI生产追溯体系,不仅有助于满足合规要求,也能够在供应链协同、库存管理、售后跟踪等方面获得长期效益。
同时,行业协会和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在起草《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生产质量管理中的应用指南》团体标准,计划于2026年内发布。该指南将为中小型企业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实施建议,降低UDI落地门槛。企业可根据自身产品类型和风险类别,参考该指南调整生产追溯流程。
医疗器械UDI在生产追溯中的应用,已经从法规要求转化为实际的行业实践。2026年,随着数据共享机制的完善和监管协同的深化,UDI不仅是一串编码,更是连接注册备案、生产管理、经营流通和临床使用的关键纽带。医疗器械注册人、备案人应当以现行法规为依据,结合自身产品特点,建设合规、高效、可持续的UDI追溯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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